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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8日通報了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期間醫療器械專項監督抽驗結果。其中,在全國範圍內抽檢的1206批次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含靜脈針)中,有29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據瞭解,在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期間,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對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一次性使用無菌註射器(帶針)、一次性使用無菌導尿管(導尿包)、血液透析用濃縮物和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含靜脈針)等5種產品進行了國家專項監督抽驗,並由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了檢驗。
  通報顯示,本次抽驗在北京、遼寧、河南等7個省(市)的生產經營企業抽取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66批次,其中,青島雙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晉江市康樂乳膠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產品因未經老化爆破體積和壓力、針孔等問題不符合標準規定。
  通報指出,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北4個省(市)的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抽取血液透析用濃縮物33批次。在北京市通州區中醫醫院、北京市順義區醫院以及天津市人民醫院抽檢出的3批次產品因微生物限度不符合標準規定。
  (原標題:29批次一次性輸液器不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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