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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轉換權益縮水 立委要求政府正視保險業欺瞞保戶發佈日期:2006/2/27 近幾年來,投資型保單大行其道,不少保險公司以「轉換保單」之名行「保單解約」之實,造成保戶權益嚴重受損。立委侯水盛發現保險公司欺瞞保戶問題嚴重,要求政府提出具體對策處理保險公司欺瞞客戶之問題,以保障被保險人原有之權益。 近三年來包括統一安聯、ING安泰、富邦、三商美邦、國泰及南山人壽等保險業者為降低自身高預定利率舊保單之利差損壓力,先後推出「舊傳統型保單轉換新投資型保單」方案,並以高佣金方式鼓勵旗下業務員慫恿保戶轉換新單,因未完整解釋保單條款及隱支票借款瞞轉換風險,引發保戶保險年資受損。 據了解其中一家業者轉換保單的保戶數目即有二萬筆以上,侯水盛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相關單位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儘速對權益受損保戶提供補救措施。 侯水盛說,保險業者僅選擇性地針對九十年度以前的舊保戶,顯而易見的是為了減輕「高預定利率」的傳統保單成本;一旦保戶同意轉換,則「業者蒙其利,而保戶受其害」,辛辛苦苦累積的保險年資(20年期滿後即無需繳費而保障終身)及便宜保費(舊保單之保費甚至僅新保單保費的1/3)之既得利益將一夕間化為烏有,一切得重頭再來。 保險業者為了讓舊保戶上鉤,往往隱瞞了幾系統家具項重要的保險訊息,侯水盛說,換買投資型保單明明是把舊傳統型保單「解約」,加保年齡必須重新起算,為何卻告訴保戶這是「轉換保單」?(如果以8%舊保單來計算,必須繳費23、4年時解約金才會和所繳保費相等,故提早解約絕對是划不來。)同時,保險業務員僅強調投資型保單的「高預期報酬率」,卻未告知此非「保證利率」,保戶必須面對高度投資風險。 一般而言,傳統型保單前五年是佣金的高峰期,重新購買投資型保單,等於是剛繳完上一張保單的佣金,同一筆錢又被剝第二次皮?有些保險業者雖以提供舊保戶轉買投資型保單第一年免85%行政管理費(內含佣金景觀設計),甚至提供現金補貼的方式來作為誘因,但第二年至第五年尚須負擔60%佣金,而且如果用來取代保戶辛苦累積的年資及便宜保費的話,這仍然不是一項划算的交易。 侯水盛說,依保險業慣例「針對保戶停繳舊有保單而投保新保險時,業務員不予計算業績也不發給佣金」,與新開發保單不同,但保險公司對投資型保單卻一反常態地給予業務員計算業績還發給高額佣金?是不是為了驅促業務員全力推動此項違反保戶權益的方案? 由上可知這顯然是有計畫性、選擇性、目的性的誤導保戶、卸除責任,為的是減輕「高預定利率」傳統保單成本。 侯水盛特別提醒廣大的保戶勿受保支票貼現險公司誘騙而因小失大,並要求這些專案應立刻停止。 對於已經轉換保單的舊保戶,因為他們是在不明瞭轉換風險的情況下才同意轉換保單,以致權益受損仍不自知-如果他們清楚重新買一份相同保額、保障的保單,現在的保費比過去高利率保單貴了三倍,還有保戶願意解約嗎?因此,應要對這些保戶完整、明確告知轉換的風險及權益上的損失,並給予重新選擇的機會,只要保戶反悔即可無條件恢復原傳統保單,如此才能使保戶權益獲得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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